招采公告内容

四川东泰项目清收事项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第二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0 09:00:00   浏览次数:153

四川东泰项目清收事项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第二次)比选公告

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四川东泰项目清收事项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第二次)进行公告比选。

一、项目名称:四川东泰项目清收事项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SCXSCY2026-114

三、资金来源和资金预算:自筹资金,已落实,98万元

四、比选内容: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东泰项目的清收事项。详见第六章比选项目要求。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六、合格比选申请人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内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警告及以上行业处分;

6.具有健全的内部质量控制、风险复核和保密管理制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不存在成都产投集团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行为负面清单规定情形;

9.具备固定服务场所或稳定服务团队,能够保障服务响应时效;

10.与选聘单位不存在利害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选用的情形。

七、比选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项目比选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比选申请人提供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

2.有意向的比选申请人应登录“招标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sccxsz.com/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项目报名。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打包上传系统: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或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

注:开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时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及办理具体事宜等内容。

(3)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如需开票请把开票信息发到邮箱469839986@qq.com。请备注项目名称、金额、开票信息、专/普票。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时00分,逾期送到的,恕不接纳。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新希望国际A座1401。

九、本项目采用公告比选的方式。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s://www.cdcyjt.com/zbcg/zcbmsite/#/trad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比选人: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永安路666号艺尚锦江文创中心9号楼8层

联 系 人: 罗老师

电    话: 158 2812 8093

十一、代理机构: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新希望国际A座1406

联 系 人:安先生

电    话:028-85051613  15181701699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028-69653388


标段名称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工本费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四川东泰项目清收事项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第二次) 2026-10-10 09:00:00 2026-10-13 17:00:00 500.00 0.00 2026-10-16 10:00:00